為進一步完善以食用農產品質量合格為核心內容的產地準出管理與市場準入管理銜接機制,根據《威海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威海市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威農字〔2020〕5號)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的通知》(農辦質〔2021〕16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F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四個最嚴”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體制機制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意見》有關要求,根據農業農村部和省農業農村廳統一部署,通過推行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落實農產品生產主體責任,實現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推動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新模式,全面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方案》制定的過程
榮成市農業農村局認真學習農業農村部有關文件精神,深入調查研究,緊密結合榮成工作實際,認真組織文件的起草工作,于4月通過走訪調研的方式,向各鎮街、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征求了意見。于5月通過榮成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農業農村局在進行匯總整理后,采納各類建議,最終形成了目前的《榮成市試行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
榮成市農業農村局對文稿進行了認真審核對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調整,并嚴格按程序逐級報送審簽。
三、《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共分五部分,主要包括總體思路、試行范圍、開具要求、實施步驟、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內容。
四、關于有效期
《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