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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公開目錄>政策文件>市政府辦公室文件
    • 索引號:11371082004363781R/2022-03934
    • 發布單位:榮成市政府辦公室
    • 內容分類:市政府辦公室文件
    • 成文日期:2022-06-23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面向全社會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號:榮政辦發〔2022〕11號

榮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障和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年06月23日 17:05 來源:榮成市政府辦 瀏覽次數:

經濟開發區、石島管理區、好運角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加強校園安全工作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保障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的前提和基礎,關系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事關人民群眾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穩定。為切實保障全市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體育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安全工作持續健康發展,全面提升校園安全防范水平,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障和風險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誰主辦,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統籌協調、綜合施策,堅持以人為本、全面防控,堅持依法治理、立足長效,堅持分類應對、突出重點,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學系統、全面規范、職責明確的學校安全風險預防、管控與處置體系,突出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安保隊伍建設、校車運營管理、飲食衛生保障和校園安全防范及周邊整治等工作,全力消除校園安全工作薄弱環節,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長效工作機制。

二、工作內容

(一)加強學校安全教育

1.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各學校要將安全教育課納入到教學計劃,認真落實定教師、定課時、定教育內容;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課、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微信專欄等方式,結合“開學第一課”“規范教育養成周”及“安全教育月”,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逃生自救、校園暴力欺凌、暴恐活動、未成年人犯罪、傳染病防控、防溺水等方面的專題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按照“事前預警、提前介入”的思路,通過開展法治講座、模擬法庭、案例學習、視頻觀摩等活動,加強法治教育,增強中小學生法治安全意識,引導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強化規則意識。教育部門要將安全知識作為校長、教師培訓的必要內容,加大培訓力度并組織必要的考核。公安、司法、交通、衛健、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積極參與學校安全教育,根據各自業務,每學期分別組織一次“安全防范進校園”等活動。鼓勵各種社會組織為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提供支持,設立安全教育實踐場所,合力普及和提升家庭、社區的安全教育。(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局等)

2.開展注重實效性和科學性的應急演練。結合學生、幼兒年齡特點,制定完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按照中小學每月一次(幼兒園每季度一次)的規定,組織開展針對洪水、地震、火災、踩踏等災害事故的應急疏散演練,要加強對學校應急演練的指導,每學期組織開展一次應急培訓活動,切實提高廣大師生應急避險能力。(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分局等)

3.建立警校共建機制。公安機關要加強學校安全防范工作指導,建立警校共建機制,校園所在地公安機關要明確1名公安民警擔任學校法制副校長或治安輔導員,協助做好師生法治、安全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開展靈活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切實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教體局)

(二)加強學校及校園周邊安全防范力量和設施建設

4.加強校園人防力量建設。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體系,全面加強校園安保、食堂安全管理人員、校車管理員及心理健康教師等安全管理隊伍建設,要嚴格按規定配齊配足專業保安;落實校園巡邏、來訪人員登記制度,實行校園封閉管理。學校要成立校園巡邏隊伍,對校園及周邊的巡邏要在早晚上放學時間、課間、課外活動等時間采取分時段與不定時相結合,并進行詳實記錄。寄宿制學校要做好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夜間巡邏及安保。加強學校值班值守防護工作,嚴格執行學校領導24小時帶班、值班制度,全體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自離崗,并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公安部門要每學期對學校安保狀況進行檢查、整治,至少組織一次保安人員業務培訓活動;安排專門警務人員負責聯系轄區學校,落實警務責任并認真開展巡邏守護工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及時應對處置學校及周邊的突發事件;完善城區學?!白o學崗”,早、午、晚上放學時段要做到“三見警”,在校門50米內范圍內設有專門警力開展巡邏,維護校園周邊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秩序。(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5.加強校園技防物防建設。學校門口要設立安全保衛室或警務室,配足配齊防衛、通訊、報警、消防等安保器械和設施。安裝配備監控設備和一鍵報警裝置,在教學樓、學生宿舍樓主要出入口、走廊、操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及食堂操作間、配餐間、留樣間內和儲藏室的重點部位出入口設置視頻圖像采集裝置,且儲存期不少于90天,監控室要保持24小時專人值守,要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的監控或報警平臺,并與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共享平臺對接,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及時掌握、快速處理學校安全相關問題。(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6.加強校園周邊安全防范建設。學校大門外一定區域內應由屬地公安機關設置視頻圖像采集裝置;公安、交通部門要在校園周邊道路設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讓行等交通標志,安裝必要的交通安全設施。要加強對學校周邊的聯合檢查,對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游戲廳、歌舞廳、網吧等娛樂場所,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影響學校安全的建設工地,生產、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的場所和設施,有可能釋放有毒氣體、對校園及周邊造成污染的企業等堅決予以關停、取締。(責任單位:市教體局、公安局、交通局、文旅局、市場監管局、住建局、應急管理局、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衛健局、水利局、生態環境分局、各鎮街等)

(三)切實保障學生“衣食住行”安全

7.加強校服質量監管。教育部門監督學校嚴格按照程序對學生裝面料進行招標、采購;市場監管局要加強對服裝面料質量的監督管理,同時對生產過程進行監管,確保校服質量全部符合國家中小學校服質量和安全標準。(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教體局)

8.保障校園食品安全。教育、市場監管等部門要監督學校和學生餐飲服務公司嚴把食材入口關,加強食堂進貨驗收及索證索票等的監管,實現追溯制度,并加大飲食衛生檢查力度,強化食堂、商店從業人員的培訓管理,從業人員要持證上崗;各學校食堂必須安裝監控設備,通過平臺對學校食堂、商店進行全面監管,保證食品加工過程能夠全程監督,保障學生及幼兒飲食安全衛生。(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9.抓好校舍的建設和維修改造。建立校園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凡是在校園工程建設中出現質量問題導致嚴重后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一旦查實,承擔終身責任并限制進入相關領域。要按照“學校是第一避難所、學校是第一宜居所”的標準建設驗收校舍;對新建校舍科學規劃和施工,確保校舍選址、采光、面積、器材、噪音、建筑材料等方面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協調校舍與周邊環境關系,保證校舍安靜與潔凈,提高校舍宜居性能。加強校舍安全隱患排查,對經抗震鑒定達不到設防度的校舍,要進行校舍抗震加固改造工作,確保校舍使用安全。(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鎮街)

10.加大校車監管力度。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要高度重視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履行《山東省校車管理辦法》確定的職責,強化校車安全監督源頭管理,建立健全校車聯席會議制度,每學期組織開展1次校車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市育龍校車服務公司和自備校車的學校要落實主體責任,確保使用符合安全標準、取得校車行駛許可的車輛接送學生及幼兒上下學;深入實施校車運營新模式,確保我市所有校車均符合2012年國家校車安全標準;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和檢測,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每學期組織一次校車安全管理培訓活動,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照管員的教育培訓和管理。要加強監管力度,嚴格執法,嚴禁使用無校車行駛許可的車輛集中接送學生及幼兒上下學;嚴肅查處校車超載、超速等違規行為。交通局、各鎮街要加強校車行駛路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道路安全隱患。(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各鎮街等)

(四)建立學校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

11.有關部門要積極參與學校及周邊安全防范機制建設,要高度重視學校及周邊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本著“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按照部門職能,不定期對學校及周邊的風險點進行排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監督指導學校及時整治。同時,教體局牽頭,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校園及周邊安全綜合檢查治理行動,檢查做到有方案、有通知、有記錄、有整改、有通報,全面消除安全隱患,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長效機制。(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局、住建局、交通局、衛健局、文旅局、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分局、各鎮街等)

(五)構建校園防欺凌的有效機制

12.各學校要切實履行教育、管理責任,制定校園欺凌預防和處理制度,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各崗位教職工相關職責,加強集中學習培訓;建立校園安全巡邏隊,對校園進行全覆蓋巡邏,切實加強校園重點部位(校門口、教學樓、餐廳)、隱蔽部位(廁所、校園角落)和重點時段(上下學、午間、晚間)的防控管理;建立教職工、學生干部、社區輔導員、家委會成員等組成的校內外監督網絡,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及時發現和反饋學生的不良行為或異常動態;重點關注特殊學生群體,深入摸排,建立詳細的幫教學生臺賬,列入重點監督教育對象;學校、家庭要加強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和底線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道德品質、健全人格和心理素質,增強法治意識;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確定每年9月份為“師德專題月”,規范教師從教行為,關注特殊性格教師,堅決杜絕辱罵、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現象發生。公安部門要建立專門處理校園欺凌的機構,會同教育部門負責調查校園欺凌事件,對有不良行為、暴力行為的學生,探索建立由校園警務室民警或者擔任法治副校長、輔導員的民警實施訓誡的制度。對實施暴力情節嚴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公安、司法機關要堅持依法處理。對非法侵入學校擾亂教育教學秩序、侵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局要實行專案專人制度,依法堅決處置、嚴厲打擊,依法嚴懲。(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六)加強學校衛生保健工作,提高校園傳染病防控能力

13.加強醫務室(保健室)建設。要監督指導學校加強醫務室(保健室)建設,配備必需的基本設備。配齊校醫或保健教師。衛健部門要建立完善校園衛生保健質量控制體系和評估制度,加強對學校醫務人員的培訓,對學校的衛生保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及考核;做好學生的免疫接種工作及學生、幼師的查體工作。(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衛健局)

14.加強傳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要切實加強對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的組織管理,定期通報防控信息,做好防控技術指導。做好教職員工和學校衛生保健人員的傳染病防控知識培訓,提高傳染病早期識別能力和疫情報告意識。廣泛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進校園、進村莊、進家庭活動,提高廣大學生的防病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確保防控措施落實到位,消除傳染病傳播隱患。監督指導學校嚴格落實傳染病疫情監測與報告制度,各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傳染病的監控與報告工作,落實晨檢制度、因病缺課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衛健部門和教育部門接到學校上報的疫情報告馬上要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防止疫情擴散。(牽頭單位:市衛健局,責任單位:市教體局)

15.大力開展校園愛國衛生運動。要指導學校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保持校內環境清潔衛生,創造良好的衛生防病環境。教室、圖書室、宿舍等校內公共場所要經常通風換氣,定期進行空氣消毒;要加強廁所清潔與管理,按規定落實消殺措施;教學設施、教具、兒童玩具及戶外設施等定時消毒,并根據防控需要適當增加消毒頻次。(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衛健局)

(七)構建幼兒園防虐童的有效機制

16.教育部門要嚴格幼兒教師準入,嚴把教育主辦幼兒園教師入口關,監督非教育主辦幼兒園落實教師準入制度,并切實加強入職培訓;設立考察期、實習期,對幼師的專業能力和品德進行考察。積極落實《依法治教實施綱要》,以多種形式加大幼兒園教職人員全員法治培訓力度,提升教師依法教育及管理能力。加強對幼兒園的監督檢查,督導各幼兒園規范辦園行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指導幼兒園完善自律機制和他律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幼兒園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切實開展師德承諾和教師宣誓活動,定期開展師德師風自查活動等;督促幼兒園建立完善園長巡查制度,加強園內監督;指導幼兒園開展家長評議教師活動,發揮家長監督作用,聘請師德監督員,邀請社會參與監督管理。對幼兒發生人身傷害行為的,公安部門要介入調查。對發生虐童行為的幼師,按照造成后果的程度,給以批評教育、留用察看、開除等處分;經司法部門處理的人員,我市所有幼兒園不再錄用。(牽頭單位:教體局,責任單位:公安局)

(八)完善學校安全事故處理和風險化解機制

17.健全學校安全事故應對機制。學校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相關部門要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統一領導、及時動員、組織救援,開展事故調查、責任認定及善后處理,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公共安全事故,應當優先組織對受影響學校開展救援。教育部門應當指導學校建立安全事故處置預案,健全學校安全事故的報告、處置和部門協調機制。在校內及校外教育教學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及時組織教職工參與搶險、救助和防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分局、各鎮街等)

18.健全學校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和處理制度。發生造成師生傷亡的安全事故,有關部門要依法認定事故責任,學校及相關方面有責任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學校無責任的,要澄清事實、及時說明,避免由學校承擔不應承擔的責任。司法局要加強案例指導,引導社會依法合理認識學校的安全責任,明確學生監護人的職責。積極利用行政調解、仲裁、人民調解、保險理賠、法律援助等方式,通過法治途徑和方式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及時依法賠償,理性化解糾紛。對圍堵校園、毆打侮辱教師、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等違法行為,公安部門要及時堅決予以制止,依法從嚴打擊。(牽頭單位:市教體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分局等)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認識,密切配合。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意識,高度重視學校安全風險防控工作,將學校安全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標和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協調機制,嚴格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和措施,嚴格履行各自職責,定期研究和及時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切實為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和課外實踐活動提供安全支持和保障。

二是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加大校園安全防范的宣傳力度,通過微信、刊發專題報道、張貼宣傳海報標語等方式,及時宣傳學校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有效經驗和特色做法,營造正面的社會輿論氛圍,推動全社會共同關心校園安全風險防控工作。

三是強化督導,嚴格責任追究。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加強對學校安全風險防控的指導、檢查,嚴格履行各自職責,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校安全檢查和督導,通過采取明查暗訪、抽查與全覆蓋、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滾動檢查,及時在全市范圍通報檢查情況,并督促落實整改。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要嚴格落實《威海市學校安全行政責任追究辦法》(威海市人民政府第52號令),對因領導不重視、組織不得力、措施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導致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附件:校園安全風險防控相關部門主要職責分工


榮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14日  



附件


校園安全風險防控相關部門主要職責分工


工作項目

校園安全風險防控工作職能

牽頭單位

責任單位

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

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逃生自救、校園暴力欺凌、暴恐活動、未成年人犯罪、防溺水等方面的專題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

教體局

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局等

應急演練

加強對學校應急演練的指導,組織開展應急培訓活動,切實提高廣大師生應急避險能力。

教體局

公安局、交通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局等

警校共建

加強學校安全防范工作指導,建立警校共建機制。

公安局

教體局

校園及周邊安全防范

人防

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體系,全面加強校園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學校值班值守防護工作。

教體局

公安局

定期對學校安保狀況進行檢查、整治,加強保安人員業務培訓;建立“護學崗”,落實早、午、晚上放學時段“三見警”。

公安局

教體局

校園及周邊安全防范

物防、技防

學校門口要設立安全保衛室或警務室,配足配齊安保器械和設施。重點部位設置視頻圖像采集裝置,并與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

教體局

公安局

校園周邊

學校大門外一定區域內設置視頻圖像采集裝置。

公安局


校園周邊道路設置交通標志,安裝交通安全設施。

交通局

公安局

查處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游戲廳、歌舞廳、網吧等娛樂場所。

文旅局

公安局

查處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市場監管局

綜合執法局

查處影響學校安全的建設工地。

住建局


查處生產、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的場所和設施。

應急管理局


查處有可能釋放有毒氣體、對校園及周邊造成污染的企業。

生態環境分局


衣食住行

校服質量

加強對服裝面料質量的全項檢測力度,同時對生產過程進行監管,確保校服質量全部符合國家中小學校服質量和安全標準。

市場監管局

教體局

校園食品

加強飲食衛生管理,強化食堂、商店從業人員的培訓管理,保障學生及幼兒飲食安全衛生。

市場監管局

教體局

校舍安全

依法辦理相關手續的學校工程建設;加強校舍安全隱患排查,確保校舍使用安全。

教體局

住建局、各鎮街

校車監管

嚴格履行《山東省校車管理辦法》確定的職責,強化校車安全監督源頭管理,建立健全校車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開展校車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教體局

教體局、公安局、交通局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高度重視學校及周邊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本著“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按照部門職能,不定期的對學校及周邊的風險點進行排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監督指導學校及時整治。原則上,每年5月、11月開展校園及周邊安全綜合檢查治理行動。

教體局

公安局、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局、住建局、交通局、衛健局、文旅局、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分局、各鎮街等

校園防欺凌

各學校要切實履行教育、管理責任,制定校園欺凌預防和處理制度;對學生加強法治教育;公安部門建立專門處理校園欺凌的機構,會同教育部門負責調查校園欺凌事件。

教體局

公安局、司法局

傳染病防控

各學校要加強醫務室或保健室建設,配備必需的基本設備,配足備齊校醫或保健教師,加強對校醫或保健教師的考核。加強傳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各學校嚴格落實傳染病疫情監測與報告制度。廣泛開展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大力開展校園愛國衛生運動。

教體局

衛健局

建立完善衛生保健質量控制體系和評估制度,加強對學校醫務人員的培訓,對學校的衛生保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及考核;做好學生的免疫接種、學生及幼兒教師的查體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擴算。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防控措施落實到位,消除傳染病傳播隱患。

衛健局

教體局

幼兒園防虐童

嚴格幼兒教師準入制度,加強入職培訓;加強對幼兒園的監督檢查,指導幼兒園完善自律機制和他律機制,完善園長巡查制度,開展家長評議教師活動,邀請社會參與監督管理。對幼兒發生人身傷害行為的,公安部門要介入調查。

教體局

公安局

安全事故處理和風險化解

安全事故應對機制

建立校園安全事件應急制度,學校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理預案,及時動員、組織救援,開展事故調查、責任認定及善后處理。

教體局

應急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分局、各鎮街等

學校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和處理

發生造成師生傷亡的安全事故,有關部門要依法認定事故責任。

教體局

應急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分局等

對圍堵校園、毆打侮辱教師、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等違法行為,公安部門要及時堅決予以制止,依法從嚴打擊。

公安局

教體局


《榮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障和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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