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養老領域非法集資案件時有發生,給老年人造成嚴重財產損失。新修改的非法集資刑事司法解釋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增加“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老年產品’、未經有關部門依法許可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等情形,養老領域的非法集資問題成為重點關注對象。
以下梳理了養老領域常見的,四種非法集資手段,望大家增強風險防范意識:
01
以提供“養老服務”為名非法集資。一些機構明顯超過床位供給能力承諾服務,以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預交“養老服務費用”等名義,以向會員收取高額會員費、保證金或者為會員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資。
02
以投資“養老項目”為名非法集資。一些機構或企業打著投資、加盟、入股養生養老基地,以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或者以長期出租養老床位、銷售養老公寓使用權等名義,通過返本銷售、售后返租、約定回購、承諾高額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資。
03
以銷售“老年產品”為名非法集資。一些企業不具有銷售商品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免費體檢、免費旅游、贈送禮品、會議營銷、養生講座、專家義診等方式欺騙、誘導老年群體,實施非法集資的行為。
04
以宣稱“以房養老”為名非法集資。一些企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通過召開推介會、社區宣傳等方式,誘使老年人簽訂“借貸”或者變相“借貸”“抵押”“擔?!钡认嚓P協議,抵押房屋以獲得出借資金,再將資金購買其“理財產品”并承諾給付高額利息等進行非法集資。
按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有關規定,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參與養老領域非法集資活動,不僅無法獲得高額返利,還將面臨損失“養老錢”的風險,養老需求也無法滿足。請廣大老年人和家屬提高警惕,樹立正確理財觀念,自覺遠離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