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建立以質量和效益為導向的工業企業分類綜合評價機制,實施資源要素差別化配置政策,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政字﹝2019﹞23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發改價格規﹝2018﹞943號)、《榮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榮成市“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榮政辦發〔2021〕18號)等規定,對我市實行 “畝產效益”評價企業差別化價格政策?,F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所提意見請于2022年2月28日前,通過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反饋榮成市發展和改革局。
通訊地址:榮成市偉德東路9號榮成市發展和改革局價格管理科(郵編:264300);
聯系電話:7550887。
聯系郵箱:rcsfgjjgk@wh.shandong.cn
關于“畝產效益”評價企業差別化價格方案
1、差別化用電價格政策
對“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列入D類企業用電價格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畝產效益”評價企業差別化價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2﹞56號)執行,即:第一年列入D類的,用電價格每千瓦時加價0.05元(含稅,含市場化交易電量,下同);連續兩年列入D類的,用電價格每千瓦時加價0.1元;連續三年及以上列入D類的,用電價格每千瓦時加價0.15元。
企業同時執行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或階梯電價的,按最高加價標準政策執行,不再重復加價。
2、差別化用水價格政策
對“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列入D類(限制發展類,下同)企業計劃內用水量,實行年度遞增加價政策,即:第一年列入D類的企業,按現行用水價格的基礎上每立方米加價0.15元;連續兩年列入D類的企業,按現行用水價格的基礎上每立方米加價0.3元;連續三年及以上列入D類的企業,按現行用水價格的基礎上每立方米加價0.45元。
對實際用水量超過核定用水計劃的部分,仍按《威海市節約用水條例》規定的非居民用水超計劃累進加價辦法執行。
3、其他事項
差別化水價、電價政策按年度為周期執行,各經營單位要根據公布的企業評價結果,自次月抄見水(電)量起收取加價水(電)費,加價收入按規定上繳。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一、起草背景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政字﹝2019﹞23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發改價格規﹝2018﹞943號)和《榮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榮成市“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榮政辦發〔2021〕18號)等規定,同時按照定價管理權限要求,需我市出臺“畝產效益”評價企業差別化價格政策,為進一步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建立以質量和效益為導向的工業企業分類綜合評價機制,實施資源要素差別化配置提供價格政策支持。
二、主要內容
1、差別化用電價格政策
對“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列入D類企業用電價格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畝產效益”評價企業差別化價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2﹞56號)執行,即:第一年列入D類的,用電價格每千瓦時加價0.05元(含稅,含市場化交易電量,下同);連續兩年列入D類的,用電價格每千瓦時加價0.1元;連續三年及以上列入D類的,用電價格每千瓦時加價0.15元。
企業同時執行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或階梯電價的,按最高加價標準政策執行,不再重復加價。
2、差別化用水價格政策
對“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列入D類(限制發展類,下同)企業計劃內用水量,實行年度遞增加價政策,即:第一年列入D類的企業,按現行用水價格的基礎上每立方米加價0.15元;連續兩年列入D類的企業,按現行用水價格的基礎上每立方米加價0.3元;連續三年及以上列入D類的企業,按現行用水價格的基礎上每立方米加價0.45元。
對實際用水量超過核定用水計劃的部分,仍按《威海市節約用水條例》規定的非居民用水超計劃累進加價辦法執行。
3、其他事項
差別化水價、電價政策按年度為周期執行,各經營單位要根據公布的企業評價結果,自次月抄見水(電)量起收取加價水(電)費,加價收入按規定上繳。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政策依據
1、《山東省定價目錄》
2、《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政字﹝2019﹞23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發改價格規﹝2018﹞943號)和《榮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榮成市“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榮政辦發〔2021〕18號)